医院丢失病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院因遗失病历资料被推定为存在过错,需对患者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医院的责任包括以下几点:
保管责任:医院有妥善保管病历的义务,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若未按规定保管导致病历丢失,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赔偿责任:因病历丢失导致患者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无法还原医疗过程,法院可推定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医院对患者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行政或刑事责任:医院若因管理不善导致病历丢失,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患者若发现病历丢失,应及时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查找病历。应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