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大病救助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类,需同时满足身份、经济、医疗等要求:
-
低保/五保/三无人员
-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人的人员。
-
特困群体
- 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
低收入家庭
- 因患病导致实际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需提供医疗报销凭证证明费用超出承受能力。
-
疾病与费用要求
- 需确诊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且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仍超过家庭年收入或财产维持能力。
-
户籍与参保要求
- 申请人需具有本地户籍,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补充说明 :
-
非定点医院费用、隔年度医疗费用、未提供必要病历材料等情形可能被拒保。
-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