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工伤证的患者需携带社保卡和工伤证到人工窗口挂工伤号,且只能治疗工伤认定部位或职业病(工伤证注明)。 关键点包括:必须通过人工窗口办理、挂号时同步出示双证、诊疗范围受工伤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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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凭证与流程
工伤就医需同时提供社保卡和工伤证,不可使用自助机或线上缴费渠道。部分医院支持预约后到窗口转换工伤号(如北医三院需持信息注册码现场变更),但最终结算仍需人工窗口核验双证。 -
诊疗范围限制
医生仅能开具与工伤证注明部位或职业病相关的药品及检查项目。若就诊内容超出认定范围,需自费或按普通医保流程处理,工伤保险不予报销。 -
特殊情况处理
工伤证未下发或补办期间,需先现金垫付并保留票据,后续凭工伤证补盖专用章后通过单位手工报销。部分医院允许后期退费改工伤结算(如北医三院医保办审核退费)。 -
费用结算规则
挂号费及工伤相关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需医院先行垫付。非工伤号或超范围治疗需个人全额承担,且无法转为工伤结算。
总结:工伤挂号需严格遵循“双证齐全+人工窗口”原则,诊疗范围与费用结算均以工伤证标注内容为准。提前确认医院具体流程可避免多次往返或自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