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近期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门诊政策,重点包括扩大尿毒症透析用药范围、优化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管理,并将慢特病病种增至32种(慢病24种、特病8种),同时延长部分患者复鉴待遇有效期,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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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用药范围扩大
辽宁省医保目录内的维生素B12、叶酸及高血钾/高磷血症治疗药等辅助用药,全部纳入尿毒症门诊透析支付范围,减少患者自费压力。 -
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政策优化
原“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病种调整为“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覆盖更多目录内抗病毒药物。治疗周期需严格遵循规范,延长疗程需专家审核并备案,住院期间抗病毒费用不予报销。 -
慢特病病种数量增加
调整后慢病病种达24种、特病8种,覆盖更广泛疾病类型,具体病种及支付标准可参考锦州市医保局官方文件。 -
复鉴待遇延期便民措施
2021年到期的慢病患者(传染病除外)复鉴有效期延长一年,结合疫情防控简化流程,当年仅开展新申报人员鉴定。
锦州市通过细化用药管理、扩展病种及简化流程,持续优化特慢病门诊保障。参保人可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认定标准及待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