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社保基数为15000元的情况下,扣税金额的计算需要结合当地的社保缴费比例和个税政策。以下为详细说明:
1. 社保缴费比例
根据西藏自治区的社保政策,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15000元为基数,各类社保费用需按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例如: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
-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而定,个人不缴纳。
2. 个税计算规则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于月收入减去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余额。西藏地区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超过部分按照累进税率计算。
3. 具体计算
以15000元为基数,假设扣除五险一金后,应税工资为12000元(具体金额需视五险一金缴费情况而定)。根据累进税率表,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纳个税为:
4. 总结
在西藏日喀则,以15000元为社保基数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个税总额将根据具体缴费比例和税率确定。若需进一步了解详细计算或政策,可参考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或人社部门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