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现行政策, 个人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但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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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政策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时支付,个人参保者不享受该待遇。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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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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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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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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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婴儿出生证明可报销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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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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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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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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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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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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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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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深圳个人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参保,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