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鸡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已全面调整,门诊最高报销90%、住院最高报销65%,且大病保险年度限额提升至30万元。新政策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基层医疗报销比例,显著减轻居民医疗负担,尤其向慢性病患者和基层就医倾斜。以下是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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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报销70%,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年度限额100元;慢性病门诊在乡镇医院可报90%,三级医院60%-70%。“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享专项待遇,年报销限额300-600元,比例60%。 -
住院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80%;三级医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65%。学生儿童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与普通居民一致。 -
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超1万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30万元。连续参保4年以上或年度零报销者,可额外提高限额。 -
异地与基层倾斜
异地备案后按就医地标准执行,报销比例30%-60%。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普遍高于三级医院10-25个百分点,引导分级诊疗。
提示:参保人员需注意集中缴费期,补缴将设3个月等待期。慢性病及“两病”患者建议提前认定资格,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