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以 应发工资 为基准,而非实发工资。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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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该基数为 应发工资 ,而非实发工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若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则按女职工产假前 应发工资 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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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限制
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女职工 上年度平均工资 的60%,需补足差额,确保津贴不低于女职工正常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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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通常由 生育保险基金 直接支付给女职工,或由用人单位代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