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通常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额外增加15-30天,部分地区对晚育或独生子女家庭另有延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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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根据全国性政策,二胎生育津贴的基础发放天数为98天,与一胎标准一致。若遇难产(如剖腹产)、多胞胎等情况,可额外增加15天(难产)或每多一胎加15天(多胞胎)。 -
地方性延长政策
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会叠加奖励假,如晚育或独生子女家庭可能额外获得30-60天津贴,但需以地方规定为准。用人单位需承担延长假期的工资支付责任。 -
特殊情况处理
流产或引产的女职工也可申领津贴: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满4个月流产享42天。
提示: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或单位政策差异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