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申领材料需根据生育类型、地区政策及参保情况准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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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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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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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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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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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必备,未婚者部分城市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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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服务单》(户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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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生育类型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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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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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或《病历资料》(需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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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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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门诊/住院均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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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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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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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需提供《流产休假天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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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人员 :
- 除基础材料外,需提供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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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分娩/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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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材料要求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青岛、济宁等城市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提交《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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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