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生育津贴时,向法院立案需遵循以下流程:
一、立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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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置: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起诉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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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需提交仲裁裁决书、起诉状、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生育津贴申领表等材料。
二、具体立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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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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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立案:法院审查材料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包括起诉主体资格、诉讼请求明确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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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按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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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相关庭室进行审理。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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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起诉前需确认未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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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求: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生育津贴的事实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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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选择: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