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月工资3500元的职工可领取的生育津贴约为10500元(按98天产假计算)。 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与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直接相关,厦门执行福建省统一标准,计算公式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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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厦门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非个人工资)。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为2030元/月),按2030元计算。假设单位平均工资为3500元,则每日津贴为3500÷30≈116.7元,98天标准产假津贴总额为116.7×98≈11433元。 -
特殊情况调整
- 多胞胎/难产: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难产额外增加15天。若难产且生育双胞胎,产假可达128天(98+15+15),按3500元基数计算可获约14933元。
- 个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例如单位平均工资3500元,但职工实际月薪5000元,单位需补足(5000-3500)÷30×98≈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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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与流程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产后1年内通过“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申领。需提交生育服务登记表、出院小结、银行卡信息等材料,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账。
生育津贴是职工产假期间的重要保障,建议提前确认单位平均工资基数并留存缴费记录。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可向厦门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