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断交医保导致无法报销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处理流程与法律依据
-
要求单位补缴医保
首先应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补缴欠缴的医保费用。若单位拒绝支付,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求其承担医保断交期间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
-
向社保机构投诉
若单位拒不补缴,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其限期缴纳或补足费用,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
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
劳动仲裁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证明等证据,要求单位支付垫付费用及赔偿损失。
-
诉讼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
二、特殊情形处理
-
工伤与普通医疗的区分 :若因工作受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外部分);若为普通疾病,仅医保可报销部分,单位需承担医保断交期间的费用。
-
费用垫付与追偿 :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先行垫付费用,并保留医疗票据作为后续追偿依据。
三、注意事项
-
时效性 :社保补缴及仲裁时效一般为1年,诉讼时效为3年,需及时主张权利。
-
医保待遇范围 :仅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报销,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再依次采取投诉、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