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已实现“省内无异地”,跨省就医也大幅简化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贵州省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实现省内2550家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政策。2022年起,省内取消备案管理,参保人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异地定点机构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个人账户”一站式结算,仅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省内门诊慢特病及居民普通门诊暂需备案,但住院及职工门诊已全面放开。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全国接入平台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慢特病需指定一家备案医院,其他门诊及住院无需限定具体医院,备案城市内所有联网机构均可使用。职工医保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除慢特病)无需备案,全国范围内均可实时结算。
贵州省医保部门还推行“承诺制”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承诺方式办理,简化证明材料。异地就医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彻底解决垫付资金及两地奔波问题。参保人可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12393热线等查询备案进度及结算情况,政策兼顾效率与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