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住院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
覆盖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诊疗费、药品费等。
-
急诊观察
外来职工可报销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但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待遇不享受。
二、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 :1300元
-
后续住院 :650元/次
-
急诊观察 :500元/年(适用于外来职工)。
三、报销比例
-
医院等级与比例
-
一级医院:80%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70%
(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支付)。
-
-
封顶线
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3万元,超过部分需自付。
四、特殊说明
- 外来职工 :仅报销住院、急诊观察及门诊费用,门诊大病等待遇不享受。- 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急诊诊察费、门诊煎药费等可通过医保支付。
总结 :上海医保住院报销覆盖住院及急诊观察费用,起付标准分次递增,报销比例与医院等级相关,封顶线设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