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
根据东莞现行政策,顺产女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天数及标准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顺产 :98天(法律规定的基础产假)
二、额外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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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30天,总产假为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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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三、奖励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 80天奖励假 ,与产假合并计算总假期
四、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总产假天数(例如:9500元/月÷30×178天≈56367元)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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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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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东莞最新生育政策及计算方式,确保全面覆盖不同生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