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育津贴申请期限根据不同情形有所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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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期限
- 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 :用人单位需在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年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 灵活就业人员限制 :孕期失业可申请,但灵活就业人员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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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拨付时限
- 广州市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费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 - 全省统一标准 :生育津贴拨付时限已缩短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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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期限
- 生育医疗费 :需在妊娠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申办。 - 男职工假期津贴 :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注意事项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