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在2024年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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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全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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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400元(全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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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0元(全年累计计算)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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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一级80%、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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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一级85%、二级75%、三级65%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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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4500元(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支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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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5500元
四、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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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药费等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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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凭门诊处方购药费用可报销(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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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机构 :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复诊就医购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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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临时就医自付10%后按本地三级标准报销,长期居住备案后享受本地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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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 :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等合并实施,简化申请流程
以上政策适用于所有参保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