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宾市二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含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达82%,特殊群体(如低保对象)起付线降低50%且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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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宜宾市二医院作为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为900元。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 -
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4万元可触发大病保险:1.4万—4万元部分报销60%,4万—6万元部分报销66%,超过6万元部分报销82%。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体起付线降至7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且大病保险无年度封顶线。 -
特殊群体优惠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在市二医院住院时,基础报销比例提高至60%(原55%),起付线减半(450元),叠加大病保险后实际报销比例显著提升。 -
报销材料与流程
市内住院可直接结算;若需手工报销,需在出院后2个月内提交住院病历、发票、社保卡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窗口。市外就医未备案的,需先自费30%再按45%报销。
提示:实际报销金额受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如乙类药需部分自付)影响,建议就医前确认医保目录范围,并优先通过“宜宾医保”公众号办理异地备案以减少自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