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和平医院作为三级医院,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一般为20%-30%(门诊)和30%(住院),具体比例需结合就诊类型、费用分段及当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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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三级医院门诊费用通常报销20%-30%,但需注意起付线(如300元)和封顶线(如年度限额6万元)。部分特定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可能按住院比例报销。 -
住院报销
住院费用在三级医院一般报销30%,部分政策对费用分段处理(例如0-2万元报20%,超2万元报35%)。转诊至县外医院可能降低比例至20%-45%。 -
特殊规则
- 起付线:门诊或住院需自付起付线金额(如300-800元)后才开始报销。
- 封顶线:年度累计报销通常不超过6万元,超支部分自费。
- 限制项目:美容、自费药品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提示:实际比例可能因政策更新或患者类型(如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差异而调整,建议就诊前咨询医院或当地医保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