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通常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个人办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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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为主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后18个月内统一申请,需提交材料并填报申领表。单位需承担全部流程,个人无需直接到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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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可个人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或已关闭,职工可自行向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也可委托配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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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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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 :由单位经办人收集材料(如身份证、出生证、住院发票等),统一提交至社保局审核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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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保局或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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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若单位未履行责任,个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总结 :生育津贴以单位申请为主,但遇单位不作为或特殊情况可个人办理,建议优先通过单位渠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