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分为住院和门诊两类,具体如下:
一、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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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一档、二档、三档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及转诊就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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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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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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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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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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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 :按比例支付(如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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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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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医院收费凭证、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存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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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需提供出院记录,特殊材料(如高值耗材)需额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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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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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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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个人账户支付70%,统筹基金支付30%(需满足常住备案或转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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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 :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账户支付75%(退休/60岁以上居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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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超支
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12个月,可报销超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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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检/大病
需办理大病门诊登记,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一致。
三、备案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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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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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临时就医 :未备案者报销比例低于9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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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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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按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