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相关规定,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时间要求
-
单位参保人员
-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用人单位需在 1年内 申请,具体操作时间为 生育后3个月(顺产)或1个月(难产/手术)后 。
-
例如:2024年10月顺产的职工,需在2025年1月2日后申请。
-
-
破产单位参保人员
- 申请时限延长至 2年内 。
二、津贴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 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方可享受津贴。
-
津贴月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顺产3个月、剖腹产3.5个月等。
三、申请流程
- 通过“海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
- 逾期未申领可能导致权益损失,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