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三档门诊每年报销金额为 1000元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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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上限
三档参保人每年在绑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不超过1000元。该额度每年7月1日清零后重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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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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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按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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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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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医用材料 :按90%支付,但单次最高不超过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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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需在深圳市内选定社康中心就医,并完成绑定手续。跨区就医(如市外医院急诊)或未经转诊的住院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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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三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5%,个人每月约需缴纳100-560元(企业300-560元)。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且门诊自费超3131元,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报销比例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