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 门诊共济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待遇,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等。
- 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最高可达95%。
- 大病保险:对大病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减轻患者负担。
- 异地就医: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参保人员。
- 特殊疾病门诊:将部分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一、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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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 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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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 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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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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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8%(参保退休人员为92%)。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2%。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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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三、大病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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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城镇居民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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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2%。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8%。
四、异地就医政策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持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达州市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
五、特殊疾病门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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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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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以上为达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的详细解读,具体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