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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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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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普通医疗费用可报销。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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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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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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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300元(无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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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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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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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7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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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一级75%、二级65%、三级55%)。 - 城乡居民医保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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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体参保人员:1500元/年(2022年执行标准为750元)。 - 退休人员:同样适用1500元/年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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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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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可参照市内报销标准,与市内费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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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需备案,未备案比例提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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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小病和药店购药,普通门诊费用原则上不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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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能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调整,例如2022年职工医保限额为750元。
四、示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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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小王案例 :
2022年第二次就诊500元(政策范围内450元),报销比例70%,医保报销260元,个人负担240元。
以上政策自2022年8月30日起施行,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