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最新政策,80岁高龄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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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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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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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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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与普通农村医保一致,无特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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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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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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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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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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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所有年龄层,包括80岁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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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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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60%(药费限额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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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40%(检查费限额50元/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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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经济较好地区(如上海)对70岁以上老人有更高比例,但四川省无此类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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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老人若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日治疗费和护理费可获额外补偿(如每日10元,限额20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规定及权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