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育津贴领取方式已实现“零跑腿”和“即时办”,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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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即申领
出院时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自主申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10个工作日内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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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直付模式
参保单位在核准生育信息及产假工资后,通过单位网厅审核,医保部门即时拨付生育津贴,无需职工额外操作。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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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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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单位参保人员需在生育及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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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满12个月,生育后继续缴费满12个月,可申请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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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女方未就业但男方已参保,可申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
三、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生育假天数)
- 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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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合并支付,无需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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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操作时,需确保单位信息与医保账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