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门诊报销政策涵盖普通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病种等多类待遇,2025年最新调整后,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年度限额均显著优化。 关键亮点包括: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70%,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零起付线,家庭医生签约可享“一升两降”优惠,以及门诊特殊病种年度限额最高3万元。
-
普通门诊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就诊,年度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50%,单日限额50元,年度累计限额500元(村卫生室300元)。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在一级医院报销60%,退休人员提高至70%,年度限额最高7000元。
-
慢性病与特殊病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5%,年度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最高70%),年度限额达2500元至3万元不等。
-
家庭医生签约优惠:签约家庭医生并基层首诊的参保人,普通门诊年度限额提高100元,起付线降低50元,门特病种起付线降低100元,进一步减轻负担。
-
异地就医与“两病”待遇:长期异地居住者备案后,可在居住地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未备案的“两病”患者可回参保地报销,政策与本地一致。
提示:参保人需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建议及时签约家庭医生并关注政策动态,以最大化享受医保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