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浙江省,生育津贴的缴纳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时长要求
-
连续缴纳时长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且缴费期间需包含生育当月开始缴费,缴费单位可以是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但跨省单位需提供当地生育参保证明。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单位缴费中断导致中断,需补缴满12个月后方可申领;
-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可按规定申领。
-
二、其他申领条件
-
生育状态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医保待遇
-
生育时需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
-
申领津贴时,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
-
-
申领时限
需在生育后次年年底前提出申领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
-
杭州、宁波等地对灵活就业人员有特殊规定,需满足连续缴纳满6个月即可申领;
-
金华市要求在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后1年内提出申请。
-
-
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若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采用当年度数据。
生育津贴的核心条件是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同时满足其他配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