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育津贴实际按98天计算,但女职工可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延长假),其中延长期由单位补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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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天数差异
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基础天数为98天,四川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依据本省计生条例),形成158天总产假。但社保仅支付98天的津贴,剩余60天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出勤标准补发。 -
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98天(顺产)。例如月均工资6500元,津贴约为6500÷30×98≈21233元,剩余60天工资由单位按6500元/月标准支付。 -
特殊情况处理
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额外增加津贴天数:难产加15天(总计113天津贴),每多一胎再加15天。但延长的60天产假仍由单位承担工资。
总结:四川女职工产假虽为158天,但社保仅覆盖98天津贴,剩余部分需单位补发。建议提前与单位确认工资支付细则,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