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可享受二次报销待遇,起付线低至65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90%,且养老金自动扣缴大病救助费实现“零门槛”参保。
政策核心要点
- 参保条件
- 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满规定年限(男性25年/女性20年),养老金按月代扣30元大病救助费即视同参保。
-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需持续缴纳居民医保(含大病保险)。
- 报销规则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起降至650元。
- 分段报销:1-20万费用报80%,超20万部分报90%。
- 自费部分要求:扣除丙类费用后,全年累计超1万元可申请。
- 办理方式
- 市内就医:出院时自动结算,急诊10日内补办。
- 异地就医:备齐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1个月内通过乡镇卫生院或医保窗口申报。
温馨提示
退休人员住院后建议主动查询医保结算单,若自费金额较高可向单位或医保局咨询二次报销材料,避免错过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