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剖腹产生育津贴可领取4.5个月(基础3个月+剖宫产增发0.5个月+奖励假1个月),多胞胎或晚育等情形可进一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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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顺产女职工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剖宫产因医学指征额外增加半个月,合计3.5个月。 -
奖励假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延长60天产假,对应增发2个月津贴;若同时满足晚育条件(如初产妇满24周岁),可再增发1个月。 -
特殊情形叠加
- 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
-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可额外增加1个月。
提示: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合肥等地已实现出院同步申领,到账时间大幅缩短。具体需结合当地政策及个人条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