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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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6个月 :生育前1个月仍在参保即可申请,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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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2个月 :可全额报销(需生育前1个月仍在参保)。
二、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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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时需在浙江省内参加职工医保待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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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
三、申请时限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次年年底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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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前已累计缴费满12个月,即使中断过缴费,仍可申请全额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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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单位参保需当地开具生育参保证明。
总结 :浙江省生育津贴申请以连续缴费满6个月为基本门槛,但需结合生育时参保状态及材料齐全性综合判断。建议以当地社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