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层级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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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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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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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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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60周岁以上老人门诊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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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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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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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每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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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每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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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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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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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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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400-2000元报销60%,2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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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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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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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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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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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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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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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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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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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补助
- 儿童先心病、肺癌等12种大病:定额报销70%。
四、其他特殊政策
- 门诊统筹 :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60岁以上老人 :住院及特定治疗(如透析、放疗)额外补偿。
说明 :以上数据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