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年龄及报销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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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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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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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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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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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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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周岁以上老人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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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按40%、3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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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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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0-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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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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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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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封顶线不低于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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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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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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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具体比例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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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医疗等级、起付线、封顶线等挂钩,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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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需在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才能享受,具体补偿额度按分段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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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年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