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为参保农民提供分级医疗费用补偿,重点覆盖村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40%)及慢性病门诊(70%),年度限额与病种挂钩,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用药享受更高比例补贴。
- 分级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70%,乙类药需自付10%后计算。
- 限额规则:普通门诊年度限额5000元,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但按病种设定年度限额(如每增加1种病种限额增加300元)。
- 特殊病种支持:尿毒症血透、肿瘤放化疗等门诊治疗年补偿限额1.1万元,大病保险对儿童白血病等20种疾病补助比例达70%。
- 群体优待:60岁以上老人免缴参保费,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连续参保3年大病报销额外增加5%。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因区域调整,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或卫生院获取最新报销比例与流程,确保充分享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