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报销政策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达95%,且2025年门诊年度支付限额提升至380元。 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待遇差异明显,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高,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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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如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三甲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65%。职工医保一级医院0起付、报销95%,三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85%。跨省就医需转诊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50%。 -
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基层门诊(村卫生室)报销75%,年度限额380元;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一级医院报销80%。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500元,城乡居民报销60%,职工报销75%。 -
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年度住院限额13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2万元,超2万元部分报销70%-75%;职工医保大病报销75%,无封顶线。 -
跨省就医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执行参保地报销比例。急诊或转诊可补备案,非急诊未转诊报销比例降低20%。
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我的宁夏”APP线上报销,30个工作日内办结。及时缴费并了解分级诊疗政策,可最大限度享受医保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