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已支持跨市买药,只需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联网定点药店,即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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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先行
跨市购药前,需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电话或现场办理。备案后,系统将同步信息至就医地,确保结算畅通。 -
选择定点药店
购药时需认准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药店,可通过当地医保官网或小程序查询名单。非定点药店可能无法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
凭证结算便捷
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电子码),系统自动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金额,无需保留票据回参保地报销。 -
政策差异需留意
各地报销比例、药品目录可能不同,部分特殊药品或需提前审批。建议购药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结算。
跨市买药已从“先垫付、再报销”转为“即时结算”,但务必确保备案、选点、凭证三步到位,轻松享受医保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