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新增25种医疗机构制剂和8种中药饮片,实现动态调整,同时调出2种不合规制剂。
2025年1月1日起,《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4年)》正式生效,将芪芍真武颗粒等25个医疗机构制剂及人工麝香等8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覆盖更多本地特色药品需求。对批准文号过期且未再注册的盐酸达克罗宁乳膏、化痰降气胶囊予以调出,确保目录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次目录调整后,安徽省医保支付范围涵盖195个医疗机构制剂和91个中药饮片。其中,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30%;中药饮片参照甲类管理,不设个人自付。目录允许经审批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制剂,并规定调剂使用的制剂支付标准不得超过原配制单位的标准。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药品时,无需承担自付费用,但同样受限定支付范围约束。
政策实施采用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评审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再注册及有效性,确保目录灵活调整,既能纳入临床急需的新药,又能及时剔除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中药饮片则延续严格监管,药食同源品种受到重点关注,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安全性。此次调整不仅扩大了患者用药选择,还通过优化支付分类和限定支付范围,平衡了医保基金压力。
安徽此举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贴合本地医疗需求的药品保障,同时为全国其他地区医保目录管理提供了动态调整的参考模式,是推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的一次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