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报销政策覆盖住院、门诊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最高达95%,起付标准与医疗机构等级挂钩,并针对退休人员、蒙中医治疗等提供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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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5%),二级及以下80%(退休人员+5%)。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为200-1200元(蒙中医机构降低25%),第二次减半。乙类药品需个人先付10%-2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急诊费用3日内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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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60%-80%(退休人员+5%),起付线在职1000元、退休600元。城镇职工门诊免报额度2000元(退休1300元),超额部分报销50%-80%(70岁以上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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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障:14种门诊慢性病(如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按住院标准报销。蒙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5%,封顶95%。急危重症抢救费用可先使用后审批,个人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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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救助:职工大病保险分段补偿(60%-80%),年度限额25万元;社会医疗救助对15万-35万费用报销90%。连续参保可提高医保内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至85%和65%。
提示:政策细节因参保类型、地区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