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德宏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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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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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0元(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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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80%(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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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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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70元(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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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80%(与首次住院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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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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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与起付标准合并计算,超过起付线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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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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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或个人参保类型(如灵活就业)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