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医保补缴政策允许参保人在断缴后按规定补缴,但需根据参保类型、断缴时长及原因执行差异化规则。 关键亮点包括:职工医保断缴3个月内补缴可次月恢复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承担滞纳金,居民医保补缴后需等待2个月待遇恢复期,新生儿3个月内参保可追溯出生日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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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缴
单位原因断缴由企业补缴,个人无需承担滞纳金;个人原因断缴需线下或线上(如“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按欠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断缴超6个月可能需重新参保,连续缴费年限清零。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断缴3个月内补缴可当月恢复待遇,超期需补缴欠费及滞纳金(缴费基数×10%-12%×断缴月数)。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可申请,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或营业执照。 -
居民医保补缴
学生及普通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每年9-12月)可补缴至次年8月31日,标准为540元/人(学生300元/人),补缴后需等待2个月待遇恢复期。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可享受出生日起待遇。 -
特殊情形补缴
退休前缴费年限不足者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如15年);断缴超4年再续保需等待6个月待遇恢复期,且连续参保年限重新计算。
及时补缴医保是保障医疗权益的关键,建议通过12333热线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具体流程,避免因滞纳金或等待期影响报销。参保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线上办理,或携带材料至社区、银行网点线下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