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职工医保政策覆盖全体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院、门诊共济、个人账户等多重保障,缴费标准明确(单位6%、个人2%),最低缴费年限为男20年、女15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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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与对象
包括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实现制度全覆盖。 -
缴费标准与年限
- 缴费基数:职工按上年度工资或省平工资80%计算,退休人员按退休费或省平工资80%核定。
-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 最低年限:男性累计20年、女性15年,退休后免缴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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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内容
- 住院报销:设定市内外不同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共济:涵盖普通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及门诊特殊疾病,统筹支付计入年度限额。
- 个人账户: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2%划入,退休人员定额划入,资金可结转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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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亮点
- 强化分级诊疗引导,规范市内外就医报销差异。
- 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明确(不得用于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支出)。
- 跨统筹区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广安市职工医保政策通过多层次保障与灵活管理,确保参保人医疗需求,同时优化基金使用效率。建议职工及时关注缴费年限与待遇细则,合理规划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