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参保的职工回老家生孩子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但需满足异地备案(限广东省内)、提供完整的计生证明及医疗票据,且需在生育后18个月内申请。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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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与期限
需在生育前办理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仅限职工医保),且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期限为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需携带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出生证等材料到东莞各镇区社保部门办理。 -
所需材料清单
包括: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明(如广东省内户口需《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准生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若委托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报销流程
先完成异地备案(前台办理),生育后提交材料至东莞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报销金。报销标准按东莞医保目录执行,待遇与本地生育一致。 -
注意事项
非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可能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后报销。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影响审批进度。
总结:提前备案、备齐材料、及时申请是顺利报销的关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细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