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后,缴费比例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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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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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计算方式 :按原生育保险费率与医疗保险费率之和确定,即单位缴费比例 = 原医保费率 + 原生育保险费率。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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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4年合并前医保9.8%+生育0.8%=10.6%(总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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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5年合并后单位缴费比例为10.6%(8073元基数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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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未明确具体费率,但按“以支定收”原则确定,最高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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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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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个人仅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并入医保统筹基金,无需单独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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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比例可能调整,如沈阳市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从6.8%降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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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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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自2019年起推进合并,最迟2025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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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具体费率由当地政府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确定,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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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合并后企业缴费比例普遍上调,但总费率保持稳定;个人无需额外缴纳生育保险费。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