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三重保障体系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构成,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后两者针对高额费用和困难群体提供进一步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比例按月缴费,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参保,但不可重复参保。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目录规定报销范围,目录涵盖甲类、乙类药品,临床诊疗必需项目,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服务设施。
大病保险作为第二重保障,针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自付的高额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二次报销,避免“因病返贫”。医疗救助是第三重保障,面向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对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兜底补助,具体标准因地区政策有所差异。
参保人需留意报销限制:非定点机构就医(急诊除外)、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用、工伤事故、目录外项目及整形美容等费用均无法报销。明确三重保障的差异化功能,合理利用医保资源,才能最大化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