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医保对特殊人群实施分类资助政策,涵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群体,资助比例从50%至全额不等,个人年缴费最低可降至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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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全额资助
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等特困群体享受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年资助标准为400元。 -
低保对象与重点优抚对象
低保家庭(含大学生)、重点优抚对象等按个人缴费的80%资助,年资助320元,个人仅需承担80元。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比例更高,达90%(年资助360元)。 -
乡村振兴监测对象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按每人每年280元定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由市、县财政联合资助200元/年。 -
其他困难群体
低收入家庭的60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享受50%资助(年175元),持居住证参保者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参保时通过微信或云闪付选择“特殊人群”通道即可便捷缴费,确保政策精准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