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绑定手机后,实体卡仍可正常使用,功能不受影响。以下是具体说明:
-
实体卡与电子凭证并行使用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实体卡可继续使用,参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使用电子凭证或实体卡办理就医、购药等业务。
-
实体卡损坏或丢失时的替代方案
若实体卡损坏或丢失,可通过激活医保码(电子凭证)替代实体卡使用,两者在就医结算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
实体卡功能不受绑定影响
绑定手机仅用于便捷就医(如扫码支付),不会影响实体卡原有的功能(如门诊挂号、住院结算等)。
-
注意事项
-
实体卡需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遗失;
-
若需更换绑定的手机号,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窗口办理。
-
绑定手机使用医保服务时,实体卡仍为有效支付工具,两者可灵活切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