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院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付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无论患者是否已办理出院手续,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在实际操作中,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 医院直接结算:很多医院设有医疗保险办公室,患者或家属在入院时,若已按要求出示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完成登记手续,在住院期间产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医院系统会自动区分可报销与不可报销部分。当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支付费用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例如,在一些地区的三甲医院,患者住院时将医保卡交至住院处,后续的检查、治疗、用药费用,符合医保政策的,医院会在记账时自动进行医保报销核算,患者在住院过程中若需补缴费用,仅需缴纳个人承担的那部分金额 。
- 自行准备材料报销:若医院无法直接办理报销,患者或家属需要自行携带相关票据和报销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有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诊断书、费用明细单以及医保卡等。比如在某些基层医院或异地就医且未实现直接结算的情况下,患者需要保留好每次检查、治疗的费用发票,以及医院出具的详细病历资料和费用清单,待达到一定时间节点或治疗阶段,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窗口,提交这些材料申请报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算报销金额,并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应由医保支付的部分。
在整个报销过程中,患者及家属应密切关注报销进度和结果,若遇到任何问题或纠纷,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